关于申报2019年度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zhqy发布时间:2019-09-12浏览次数:2968

各部门、单位:

为鼓励我校教师积极进行科学研究,培养我校优秀科研人才,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资助项目类别分为科技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和专项项目。科技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3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项。专项项目包括精神医学专项、法医学专项和扶贫专项,每项资助金额不低于5万元。

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特色,做好研究方向凝练工作。重点支持基础与临床结合、以“疾病为单元”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作风严谨,学风正派。

(二)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不得超过5人。

(四)各二级单位按学校要求对申报者资格和申报书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公示三天后(附专家评分)报送学校科研处。

(五)有延期项目者不得申报;承担教师科研扶持基金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六)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者不得申报。

(七)人文社科类项目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八)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2015〕22号)精神,充分发挥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信息等方面优势,今年继续设立扶贫专项。要针对我省贫困地区资源条件和脱贫需求以及脱贫对策开展研究,为扶贫工作提供科技服务和咨询。

(九)本基金资助项目领域不包括教育、教学类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者下载并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申请书》(附件1)及《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评审表》(附件2)。

(二)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附专家评分)进行排序后上报;推荐结果需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天。

(三)各单位填写《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本部门公章后连同《申请书》、《评审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于10月11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为避免重复申报,学校将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查重,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参加评审。

(五)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上报项目及经费预算情况确定立项比例,组织专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后确定立项名单。

四、项目管理

(一)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的研究周期为三年。

(二)项目一经立项,由各二级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立项协议书并报科研处备案。

(三)各二级单位对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进行进度检查,对于不能按计划执行的立项项目,二级单位负责终止项目,报学校科研处备案,学校将追回资助经费。

(四)项目结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并报科研处备案。

(五)各附属医院立项项目经费需划拨到学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五、结题要求

(一)科技类、专项类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文章被SCI、EI检索收录;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著作1部;

4、项目负责人作为首位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

(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结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文章被CSSCI、SSCI检索收录;

2、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出版学术著作1部。

联 系 人:

韩莎3616215(科技类、专项类)

潘衍有3616217(人文社会科学类)

附件:

1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申请书

2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评审表

3济宁医学院教师科研扶持基金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9月10日